微軟前段時間聲稱Android侵權,要求HTC和三星每出貨一台Android手機就要向自己支付版權費用,如今,Chrome OS也中槍了。微軟又開始要求台灣製造商Winstron支付版權費,微軟是這麼說的:
「微軟與Winstron簽署了版權協議。Winstron的產品廣為覆蓋了微軟的專利,包括Wistron的平板、移動電話、電子閱讀器和其它運行Android或Chrome系統的消費產品。」
看到沒?Chrome赫然在列,這裡說的Chrome其實應該是指Chrome OS。Winstron其實是Acer首款Chromebook AC700的製造商,所以明擺著就是說你們想製造Chrome OS和Android設備,就必須給微軟上供,因為Android和Chrome OS使用了微軟的專利技術。
最近微軟也要求三星為每台Android設備向他們支付15美元的專利使用費,我們知道三星其實也推出了自己的Series 5 Chromebook電腦,微軟下一步很可能也會要求三星上交Chrome OS的專利使用費。
Google面對此等情況一直選擇沒事兒人一樣,因為他們手裡沒有任何專利可以與微軟抗衡,只能忍氣吞聲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