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2月28日

觸犯「反駭客法」 男子偷看老婆電子郵件 可能判刑五年

husband-hacked-my-email 交往中的男女朋友、甚至是夫妻,偷看對方手機或電腦內e-mail與簡訊的例子,所在多有。但如果在美國,偷看者可能已經觸法。
美國一名丈夫因為懷疑妻子有外遇,因此在未經對方許可的情況下,偷看對方電腦內的電子郵件。
33歲的里昂沃克(Leon Walker )懷疑妻子跟前夫依然暗渡陳倉,所以利用自己電腦工程師的技巧,從家中電腦裡破解並獲得妻子的電子郵件帳戶與密碼。結果證實,她的妻子果然背叛她。
然而,他的舉動已觸犯了「反駭客法」。「反駭客法」的立法目的,在於防止美國公民的身分被竊用。當他的妻子發現自己的電子郵件被偷看後,馬上提告。
奧克蘭郡的檢察官以密西根州的「反駭客法」法令,起訴沃克。他最高可能被判五年徒刑。案發後,卡拉已經跟沃克離婚。

來源 www.nownews.com